免责声明:本文共计3922字,主要讲述笔者作为跨性别者针对两性关系以及婚前性行为的一些个人见解,部分语句已经使用相对委婉的语句描述,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部分根据真实经历改写。
正文部分:
直到今日,我依旧不懂什么是“爱”和“色”,这两者之间似乎如同一个矛盾,既相互对立又密不可分。事先声明,本文观念仅为一家之言,仅仅是整理我自己对这个问题思考的心路历程,所思所想,也不存在层层递进的关系,只是盲人摸象罢了。此外,我也受制于自身认识实践的局限性,无法给出问题的答案。或许,只有在每个人不断的认识和实践中,才能悄然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答案之花吧。
先拿我曾经在知乎上回答做个引子,如今看来曾经的我,似乎是一个看起来有些保守的“传统党”。个人认为恋爱是婚姻的敲门砖和试金石,在大学的一节课堂中,老师说婚姻的三大基础为理想、承诺、鼓掌,三者得其二则婚姻可以很好地维持。
作为一个平凡人,普通安稳是毕生的追求,因此婚姻自然是恋爱的追求和终点。而鼓掌呢,更多的是人类围着延续后代的基因驱使。我曾听到过一些言论说,鼓掌只是为了更好的增进感情,不要老是那么封建传统,对此我表示呵呵一笑。倘若婚前夜夜笙歌,那古人所谓的“洞房花烛夜”,“春宵一刻值千金”肯定不复存在了吧。有人会说这不都是些老话吗?都新世纪的人了,搬古话有啥用?的确,那请问你繁衍后代的欲望,有没有因为现代而改变呢?
从生物学角度来看,女性在鼓掌时会产生催产素,这会对男性产生依赖感,而相对来说,男性则更多的是征服和满足感。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大部分男性随着时间的退渴望新鲜感,而女性则相对来说更注重稳定安全感。同时男性也相对来说更容易被荷尔蒙激素冲昏头脑。婚前的鼓掌,大多数因为一时的激素冲动所导致,作为一个平凡人来评价,对女性来说,婚前鼓掌弊大于利,而对于男性来说,他可能并没有多大损失。因为无论一个人多么美若天仙,婚后漫长的时间会冲淡一切,只剩下琐碎的生活。
倘若婚前就如此轻易的得到激情,而培养出共同的奋斗理想。并作出有担当有责任的承诺,我很怀疑他恋爱的动机究竟是什么?或许只是借着增进感情的幌子,驱散他一时的空虚寂寞罢了,当然这一切的判断尺度,还得由本人亲自定夺和选择。毕竟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自己的选择自己负责。
当然,以上也只是我这个平凡人的平凡思考。倘若对于本身只是追求快乐,享受激素带来的满足感受的,那当我没说。但在这之前,我通过学习心理学一些东西,了解到了“斯德哥摩尔”这个词。于是,似乎对这个问题有了另一面的想法。斯德哥摩尔综合征,又被称为人质认同综合征。其主要表现为,被害者在面临极端威胁时,会对加害者产生感情认同。并形成融洽的关系,疾病的发病可能与人类的心理自动保护机制,面对死亡威胁时的服从性强者崇拜意识和被害者的求生心理有关。
个人认为,“斯德哥摩尔”算是一种错位的“爱”,上位者通过控制下位者的身体价值,而下位者由于分不清,自身身体和精神价值的区别,从而将上位者对于下位者身体价值的关心,自动转化成对下位者精神的“爱”。而下位者去主动维护上位者,或许是企图继续维持这种错位的“爱”。我们不妨再延展思考一下,部分家庭的亲子关系,以及部分女性幻想遭受强制,却享受被冒犯的快感。这二者背后是否也藏有“斯德哥摩尔”的影子呢?二者身体上遭受的控制,其实也都是下位者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而这之后,上位者的物质关心以及身体爱抚,后续就会被下位者错位的理解成一种“爱”自己的行为表现。
所以我不禁要提问,人这颗心究竟再追寻什么呢?难道心的终极追求是无条件的“爱”吗?是无条件“爱”别人以及接受无条件“爱”吗?人们养动物是否是因为能得到宠物之间相互的“爱”呢?之后我再看了一部讲述如今电影中暗含男性凝视视角的纪录片后,联想到男性在看小电影时视角注意力大多只浮于表面,这自然只能唤醒最基本的物欲。也因此只能看到水面上的冰,而忽略了表面光鲜亮丽背后,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剥削。以及影视中男性对女性身体的凝视,又或许这些媒体为了迎合男性,而塑造出的潜意识观看行为模式。而这物欲,相当于是阻碍人深入观察思考的屏障,而只有打破屏障,才能更清晰地认识事物本质,突破影像带来的枷锁束缚。
我们再回过头来反思,这种所谓的无条件的“爱”,是否也是有条件的呢?看似的无条件,实际上也只是想要对方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呢?后续在时代和社会的集体潜意识中就已经包含了一种上下的控制关系呢?而这种被规训后的“爱”,同样也会让人体的下丘脑,随之产生对应的快乐激素,让人体的血压升高,感受到满足感等等。也因此造成了许多人,只追求能引起身体激素分泌的那个“色”。而只追逐“色”,最后不过是得到一副空壳皮囊和空寂的内心,而那颗追逐“爱”的心并不会因此满足。于是只能漫无目的的迷茫寻找,殊不知“色”不过是“爱”的生物副产物罢了。但想要通过“色”来逆向推导出“爱”可谓是舍本逐末了。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原始社会是母系社会。以族群的繁衍生育为重点,同时个体之间捕猎劳动的差异化较小。而随着农耕文明的到来,男性在种植耕田方面的生产力更强。因此,男性逐渐掌握生产资料和物质话语权。而男性上位者为了确保父系血统纯正,开始逐渐推行以男性为主导的婚姻制度。同时还要求女性所谓的“贞洁”,甚至是死后的“守寡”,女性似乎更多的沦为父权的附庸。但是再对比西方所谓“自由”,这两者跨越时空的冲突和碰撞,似乎都不是我真正想要的。而我,也总感觉有个障碍重重的压在大脑上挥之不去。这难道是要我继续破除潜意识思维循环的阻力和障碍吗?
于是我继续探索,无意中刷到一个研究说,男性大脑和睾丸的基因表达极为相似。又联想到古话“英雄难过美人关”,难道这就是几千年来男性为了保证后代独属于自己的基因繁衍从而形成的潜意识行为模式吗?又联想到如今社会之中,倘若一名男性有过多名前任和一名女性拥有同样多数量的前任,大众男性普遍会更介意,女性的生育价值降低而有所芥蒂。而女性对男性的生育价值降低则相对无感。如果秉持着这一基本原则,男性对婚姻的注意力会更集中再缺少专属性。而导致女性的繁殖价值的损失。如此的男女差异思维,导致在恋爱中女性处于弱势方,男性对恋爱的态度极尽自由和无所谓,从而在表面上显得思想自由。向女方展示优点并掩盖弱化自身缺点。而当这种男性真正对待婚姻时,却要求前任少的女性。如此双标的行为,在恋爱中对女方造成的生育价值损失以及可能带来的生理疾病则由女方全部承担。同时进一步转移给大部分不知情的下位者男性来承担,而这种双标的行为是否也是隶属于父权制思维整体的一小部分呢?或许男女精神平等的道路还任重而道远,但同时旁观者也不能忽视。双标事件本身对受害者的被动伤害,由此而进行的二次伤害,是否也算是一种父权制的帮凶呢?但这也就对不是给放浪形骸之人找的通行证。而是给不经世事的人们,在认识实践道路上犯下过错的正确认知和对待。让错误行为物归原主,而不是全部归责于受害者,从而让罪魁祸首逃之夭夭。
当然这种生育价值理论,并不是正确的思想观念。或许是几千年来,父权制传统思想形成的社会潜意识枷锁,又或者是我个人的异想天开。谁知道呢?同时我继续探索迷雾,在经过不断觉察思考后逐渐发觉,似乎在女性视角中的“色”,更多与所谓的“爱”所捆绑,认为“色”是“爱”的一种表达途径,不“爱”了自然“色”也就消散了。“色”似乎可以算是女性表达“爱”和感受到“爱”在身体激素层面快乐的途径。但“色”其实在男性视角中却并不是这样,反而更多的,只是满足男性基因繁育欲望的发泄出口而已,或者满足男性的支配掌控欲。虽然这并不代表全部男性,但对于那些拥有更多资源的上位者来说,这种心理给人的感觉尤其突出明显。
再联系到日剧里的经典桥段,男性可以爱妻子不爱别人,但是仍会把基因散播给其他女性,而女性一旦出轨似乎总是精神和身体一起逃跑。在男性视角中,部分男性可能认为出轨的女性只是一时的解决欲望。而实际却是精神身体一起出轨,因此羁绊原谅也于事无补。同样的在女性视角中,出轨的男性在女性看来,是和自己一样的,精神身体一起出轨。因此很难在心理上去原谅对方。但可能男性精神并没有出轨,只是无法克制散播基因的本性。这里我们暂时不去讨论,男女双方相处的过错。但这似乎在显示,男性的“色”和“爱”是相对分开的。而女性的“色”和“爱”是相对捆绑的,难道“色”和“爱”能分开的原因是男性双“大脑”的缘故?男性睾丸承担了其基因繁衍的逻辑反馈回路,如果这样,我们不妨大胆假设。加入卵巢也和大脑的基因表达类似,是否也可以像男性一样色和爱分开呢?
反对传统的禁止婚前性行为,似乎是一种父权的固化。但或许也是希望男女双方先有爱在色,但受限于大部分男性普遍是先有色,然后才会在生育责任的基础上,承担付出的爱。而男性又大多是物质的拥有者,自然赢得了更多的控制权,而女性基于生理结构,则更倾向于先爱后色。当然,也不排除部分群体的“爱”转瞬即逝,又或者被“自由解放”这面旗帜一叶障目。这么一来西方倡导的“自由解放”反而成为了替男性先色后爱特点打掩护的借口。或许这很多有可能是当时幕后大他者推动个人欲望的阴谋。让女性来不及判断对方是否付出真爱,就已经沉醉其中,而等到发现却付出了较大的沉没成本。再联系到之前所说的斯德哥摩尔综合征,如此看来似乎女性更容易形成这种错位的爱,果然一查资料,与男性相比女性换上斯德哥摩尔综合征的比例相对较高。当然两者之间可能没有必然联系,可能只是我个人的一厢情愿罢了。
那么现如今,倘若剥离掉繁殖和物质需求,婚姻究竟还剩下什么?个人认为或许是相互关爱。拓展理解世界的不同视角吧,至于剩余的答案,就交给诸位去解答吧。